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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绿色建筑宣贯培训班在海口举办

发布日期:2023.07.20 浏览次数(468)

  今年7月10日至16日是全国节能宣传周,7月12日也是全国低碳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帮助广大从业人员了解掌握绿色建筑条例及评价标准内容,7月14日,省住建厅在海口举办海南省绿色建筑宣贯培训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联伟参加开班仪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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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7月4日省住建厅发布了《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民用建筑篇)》(以下简称《标准》)。海南省绿色建筑法规和标准的出台,对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开班仪式上,刘联伟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亮点,并就《条例》和《标准》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发展,契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理念、“双碳”战略。发展绿色建筑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实践,是海南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领域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筑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条例》规定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是最低门槛,我省发展绿色建筑不能低于《条例》的要求。同时,装配式建筑是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标志性工程之一,绿色建筑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要深刻认识绿色建筑应该怎么建设,怎么发展,怎么管理,推进海南绿色建筑的高质量发展。

会上,省住建厅科技处负责人解读了《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热带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大学、海南省工程咨询设计集团5位专家对《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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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线上线下共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并与授课老师进行了交流。精彩的讲解让学员们受益匪浅,本次宣贯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